桥头搬家公司一客户搬家时贪便宜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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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个周六,是市民张靓选定的搬家吉日,翻看报纸广告和街头小广告,他发现市面上
搬家公司要价不等———从台山搬到大纺,大概两车的物品,开价有400元的也有1000元的,这让张靓挑花了眼,“冲着物美价廉的标准,我选取了其中一个规模不大的公司,没想到却埋下了隐患。”
搬家前一天,张靓买来了几个纸箱子,将一些较为昂贵的物品自行装入,其中,一套从江西景德镇专门带回来的36套精瓷餐具套装也一并摆了进去。搬家当日,她在楼下看东西,老公在房间里帮忙,整个过程比较顺利。只是,其中一位小师傅手比较重,习惯了把东西直接摔在车上,张靓进行了提示,对方随即收敛了不少。付钱的时候他们以东西太多加了300元。
付过钱之后,工人们开车走了,张靓和老公慢慢收拾东西。当晚七点,在打开那箱子瓷器时,俩人傻了眼,碟子碗盘碎了一大半,“要知道,这是套装,贵在整体效果上。现在,只剩下几只不配对的餐具,摆起来就没有效果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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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搬家公司的经理沟通,对方矢口否认是自己的过错:“你怎么知道是我们的原因,既然搬家过程中没发现问题,事后,我们无法承担这个责任。”张靓说,出了问题,双方应该协商解决,比如赔偿问题,双方可以各承担一半的责任。搬家公司说,双方没有任何合同,他们没有赔偿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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