凤岗搬家公司关注深圳两男劫杀肢解“夜场女”被判处死刑
9月12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宣判,对抢劫、故意杀人的林鹄、谢秉佑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两人当庭表示要上诉。被告林鹄、谢秉佑都是减刑释放人员,两狱友出狱后半年内先后对6名女子实施了抢劫,并杀害肢解3名女子。林鹄1977年出生,广东茂名人,中专文化。因犯抢劫罪,于2002年6月3日被判处无期徒刑,2011年5月12日减刑释放。谢秉佑1980年出生,广东始兴人,初中文化。因犯抢劫罪,200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2007年11月减刑释放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林鹄、谢秉佑在狱中相识,出狱后先后来到深圳,专门到夜场物色女性工作人员并诱骗至住处,先寻欢再杀害,半年之内有5人遇害。
案发当晚7时许,林、谢两人随身携带装有菜刀、手铐、砧板等作案工具的旅行箱来到罗湖区东门南路某假日酒店开房。随后,林鹄致电被害人孔某,以嫖宿为名邀约其到该房。8时许,孔某依约来到,即被林谢两人控制,劫走随身现金数百元、手机两部。当晚,林谢两人用毛巾捂死孔某灭口,将尸体装入旅行箱。次日中午,两被告人携带旅行箱回到位于布吉的住处。其后,两人将残骸丢弃至一条水沟内。此时,离林鹄出狱仅7个月时间。法院审理查明,2011年12月到2012年6月间,两被告人先后分别对宋某等6名年轻女子实施了抢劫或者杀害。共劫得现金4万余元、手机7部、首饰若干。记者了解到,2012年5月,两人为方便作案,专门租下位于罗湖区春风路长丰苑内的一套出租屋,并购买阿普唑仑(有催眠作用)、菜刀、钢锯、砧板等工具,然后开始作案,每周杀一人。5月18日晚,两人在太阳国际夜总会挑选被害人陈某坐台。次日凌晨1时许,两人将陈某带至出租屋内嫖宿,以上述同样方式将其抢劫杀害。5月29日,国色天香夜总会的坐台女袁某;6月5日,毕打奥夜总会的坐台女谭某;6月12日,人间新潮夜总会的坐台女宋某,均被林鹄、谢秉佑以同样的手法劫杀抛尸。6月20日,林、谢两人以嫖宿为名,电召被害人周某,意图抢劫杀人,最终未遂。次日凌晨,公安机关在其出租屋内将两人抓获归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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